​​物业论谈 |​无处安放的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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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处 安 放 的 电 瓶 车

作者|樊高峰

责任编辑|苏晓琦

这是「物业论谈」陪伴您的第818篇文章



这是一个悲剧:停放在架空层的电瓶车,引发了南京“2·23火灾”,致15死,44伤。


近两年来,电瓶车不能上电梯、进楼房充电的常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人们普遍认为电瓶车在室外等非封闭的空间充电就是安全的。


      2021年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其中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并制定了相关处罚标准。


但此次失火的地点便发生在地面架空层,并不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的范围。根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架空层是指采用结构支撑且无维护墙体的开敞空间层。


在南方城市生活过的人都知道,不少小区,由于地面潮湿,便会设计一个架空层用做公共空间。但由于公共空间经营需要成本,架空层又一般沦为停放电瓶车、堆放杂物的空间。


还记得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架空层火灾的案件吧,人民法院最终做出审判,分别判决某物业公司50%的责任,赔偿两家业主财产损失7.3万余元和1.1万余元。


原因是物业在架空层安装充电桩后,没有安装烟雾报警器、喷淋灭火装置以及监控设备,物业公司没有尽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关键不在于停放的架空层,而在于架空层是否有完备的消防设施、防火隔离等。


从南京明尚西苑失火事件来看,还要考虑的问题是,为什么架空层的火会蔓延至整栋34层高的楼房,消防设计是否过关?


关于架空层停放电瓶车现象,实际上也反映了电瓶车停放空间的问题。中国这么多的电瓶车保有量,如何保证安全停车、充电?


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瓶车集中存放、充电场所,应独立设置,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应与该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隔离,充电设施应具备自动断电功能。


目前,不少小区几乎已经陆续在高层建筑之外设电瓶车充电棚,将电瓶车隔离起来充电,但位置仍十分有限,居民需要抢位置充电。很多充电棚功能极为简单,不仅车棚没有采用防火材料,也缺乏对电池数据监控,甚至电线裸露在外面,在空间有限的情况下也靠居民楼太近。


于是针对锂电池失火,还需要更智能、消防更周到的充电棚。这方面的问题似乎很难只由物业来承担,需要各方协调努力。


目前大部分电瓶车使用的锂电池,可以轻便取出,放进智能充电柜快速充电。充电柜为密闭、恒温的仓格,使用经过防爆防火测试的阻燃材料制成,内置火情检测装置、灭火器和自动断电开关,在低温或者雨雪天气可以保障充电安全,一旦电池出现短路、超充等现象,充电柜会自动断电,内置的热气溶胶会自动灭火。


实际上,这种模式目前也正在艰难的推进阶段。一开始,换电柜为外卖、快递人员推出,这使得他们可以在高峰期解决充电时间不足的问题,最大限度实现连续骑行。但如今几年过去,换电柜用户人群依然很难突破外卖、快递人员,其中最大的原因,可能依然是价格没有优势。


为什么绝大多数楼盘鲜有电瓶车的容身之所?


刘德科老师说,房地产是一个喜欢“浮华叙事”的行业。房地产偏爱的是展示功能,而不是日常居住功能。商品房尤其热衷“浮华叙事”,保障房与安置房也潜移默化地效仿了商品房的这种“浮华叙事”。值得悲伤的是:“有碍观瞻”的电瓶车,入不了“浮华叙事”的法眼。


近些年,不少城市渐渐开始有了推进老旧小区新增电瓶车充电设施建的动作,但是力度还远远不够。


只有老旧小区或回迁安置房才需要电瓶车停放场所?


当然不是。再高端的楼盘,也需要给电瓶车一个妥帖而美观的容身之所,因为任何住宅区如果缺了保安、保洁、管家等服务者的加持,都会停摆。


为什么我们的城市建设也没有给予电瓶车足够的重视度?


刘德科分析说,因为电瓶车“有碍观瞻”,大多数城市对于“市容”的偏爱,胜过“电瓶车的便捷停放与安全充电”。


如果非要说电瓶车“有碍观瞻”,那么我们的城市和我们的楼盘就更应该给电瓶车一个妥帖而美观的容身之所,化解所谓的“有碍观瞻”。


再繁华的CBD,再黄金地段的地铁口,再高端的购物中心门口,一定都会停放着大量的电瓶车。那些在乎“市容”的人,并不是真的在乎,只不过是视而不见罢了。他们是无能——他们没有能力也没有决心给电瓶车一个妥帖而美观的容身之所。


但愿我们的住宅区,我们的城市,都能实事求是地告别浮华叙事,严肃而细致地为电瓶车提供容身之所。

生命的消逝应该唤起正确的回应。站在悲剧前的我们,不可能永远一直远观他人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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