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论谈 |好的服务一定是“明于天之道,察于民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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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服务一定是“明于天之道,察于民之故”

作者|樊高峰

责任编辑|苏晓琦

这是「物业论谈」陪伴您的第734篇文章



分享一件补办手机卡的小事。


第一站去的是A营业厅,因为对路不熟悉,就问这附近哪里有XX营业厅。大厅的导购说不太清楚,您去问问其他人吧。只好手机百度,就在前方五百米就有一家XX营业厅。但由于是私人加盟的小店,补不了卡,店主建议我们去B广场营业厅看看。


第二站是B广场营业厅。说明来意,服务人员告知,外地补卡只能到C广场营业厅,其他的营业厅补不了。我随即问:有多远?坐几路车可以到?服务人员告知不太清楚。


其实,两个营业厅的服务可以做得更好。


第一个营业厅的领导,要有周边环境熟知思维,作为同行,知彼知己才能更了解对手。培训员工对周边同行的情况要了如指掌,如果客户问路,服务人员能准确告知地址和方位,虽然你不是我的客户,但我一样对你热情似火,客户一定会对你的服务给予好评。一问三不知,印象就会大打折扣。 


第二个营业厅,可以做一个便民服务条挂在明显位置。上面写着去XX营业厅大约多少公里?坐几路公交车?如何转车等等。


如果客户问路,直接引导客户去取便民条就可以了。或者记在心里,客户问之随答之。如此服务,客户定会满意。反之,客户体验一定不好。


  服务有边界,但没有止境。


只要能站在客户角度考虑的,并付之行动的都是好的服务。


好的服务一定是“明于天之道,察于民之故”,服务的对象要着眼于人,考虑人的需求而不是物的需求。


罗振宇写过一个好的服务观点:“服务设计就是要把人在特定情境下的真实需求体察出来,并用最简便的方法满足这个需求。”


这让我想到了服务的基本内涵。


“为别人做事,满足别人需求”,其实从未改变。这也要求我们在商业活动中必须对客户需求有深刻地洞察,而好的洞察不仅要看清不同情境下客户需求的内在本质,而且要让服务设计能够与客户显性或隐性的需求共情。

好的服务,是从人的视角去解决遇到的真实挑战。更高级的服务,一定是润物无声的“无感”服务。而这种无感服务,核心在于两个字——细节。


在我看来,真正好的细节,一定是低调的,含蓄的,是乔布斯说的那种“用户看不到,但我们自己知道”。


当一群人深陷在自己的社会分工中,只会对事负责的时候,总会有另一群人觉醒过来,能跨越出自己的社会分工,对人负责。


由此可见,好的服务一定是对人负责,而不是对物负责;一定是满足人的需求,而不是物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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