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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24日
长沙县法院的执行干警
一大早就驱车前往
湛先生家中执行拖欠物业费一案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
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
1、限被告湛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某物业公司22个月的物业费共计4727元。
2、限被告湛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某物业公司违约金150元。
3、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房屋漏水到底该找谁?
找楼上邻居、开发商、还是找物业?
小区是我家
建设靠大家
大家齐努力
幸福你我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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