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小区被扣12分,只因一个动作!






为了躲避停车收费,总有人心存侥幸,想蒙混过关,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在自己的车辆号牌上动手脚、“耍小聪明”……交警提醒:这是严重违法行为!


  
4月7日,杭州交警萧山大队盈丰执勤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机动车套用自己的号牌并停放在小区停车场内……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在小区物业监控室内,民警找到了该涉嫌套牌车辆,通过比对,发现除车辆号牌一致外,车辆外观及车型明显不一致。


涉嫌套牌车辆进出监控比对


随后,民警在小区内很快将该车及驾驶人吴某查获。


聪明,却没用在正途上


涉嫌套牌车辆


  “你为什么要用别人的车牌呢?”

  “我没交停车费。”


面对民警的质问,驾驶人吴某神色慌张。


经了解,吴某在该小区租了半年的车位,到期后为了省钱便没有续租。为了进小区省停车费用,吴某便观察“选中”了小区另一车辆,记录下该车号牌后网购了一副假号牌,用于进出小区时“门禁识别”。


网购假号牌


查获前一天,吴某驾驶车辆准备回到小区时,在小区门口偷偷将网购的浙AS8***假号牌换上,顺利进入小区,没想到被人举报逮了个正着。


吴某换上假号牌


最终,民警收缴吴某使用的伪造号牌,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行政拘留5日,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要引以为戒

莫要因为小便宜吃大亏






来源:浙江公安、萧山公安、杭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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