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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小区业委会主任侵吞公共财产
构成职务侵占罪
会被判刑!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小区业委会成员利用职权将小区共有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方式如下:
1. 利用职权,隐瞒收益,将未入账的小区公共收益侵吞占为己有;
2. 虚构支出、虚列账目,将小区公共收益私分占为己有;
3. 未经过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下,以补助、辛苦费的形式私自将业主共有收益分配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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