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电动车进楼入户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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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电动车的看过来!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明确了违规停放电动车的处罚标准
个人最高罚1000元
单位最高罚5000元


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将承担法律责任

近年来,各地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频发,成为新的民生痛点。针对这个问题,《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监管。

《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拟于今年111日起实施。



《条例》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消防安全监管。规定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


《条例》第一百条规定,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严禁电动车进电梯

电动车进电梯危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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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有人推电动车
或者提电池上电梯
再也不要无动于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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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有人推电动车

或者提电池上电梯

再也不要无动于衷了!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电动车进入电梯,一方面占据了电梯的空间,大大降低了电梯的使用效率,影响了其他人员对电梯的使用;另一方面,如果经常有电动车在电梯内进进出出,难免会与电梯产生磕碰,增加了电梯的故障率,也加快了电梯老化速度。同时,电动车进入电梯后,一旦着火,着火后90秒,温度便达到200度。一台电动车燃烧产生的毒气也会使人窒息死亡。

提 醒


       “如发现有人推电动自行车或拎电池上电梯,请第一时间劝阻。”消防部门提醒市民,最好在白天户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同时要有人看管。千万别在走廊、楼梯间、室内或者仓库等地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电动车虽方便,

但使用不可任性!

电动车和电池

不进电梯、不进楼入户,

不仅是对自己负责,

也是对他人的负责。


为了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请不要把电动车或电池带进电梯

或停放在室内、楼道里和楼梯间!

切记!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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