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朗 张倩长期以来,由于程序复杂、申请困难、利益主体信任关系建立不足等原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困难或使用效能较低的情况普遍存在。一方面,部分房屋公共设施无法及时得到修缮,另一方面,数十亿元甚至数百亿元闲置资金在账户上沉睡,违背了设置维修资金的初衷,也不利于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改善。对于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业主决策难、应急支取安全与效率平衡难以及使用效能不高等问题,笔者结合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践,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破解思路。优化表决规则,创新使用机制针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业主决策难问题,建议合理设计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规则,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委托表决、集合表决、默认表决、异议表决等方式。例如,采用集合表决的方式,即“一次表决,多次使用”,对于特定范围内的维修资金使用事项,由业主大会进行一次性表决通过,授权业委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多次使用。这种方式不同于传统的“一事一议”,跳过了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议的环节,大大简化了前置工作,节省了人力物力,提升了使用效能。“异议表决”作为一种逆向表决方式,也是解决部分业主参与表决积极性不高的途径之一,即在维修资金使用事项中,持反对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这种“倒双三分之一”的表决方式比“正双三分之二”更容易实现,能有效弥补部分公共意识淡薄的业主表决“缺位”问题。特别注意的是,不管使用何种表决规则,该规则一定是经过业主大会依法依规进行共同决定的,既能体现业主意愿,也能规避后续风险。设置统筹账户,进行资金使用机制创新也是方便业主使用维修资金的一种思路。不管是划转之前由政府部门统一管理的维修资金还是划转之后由业主大会自行管理的维修资金,一般情况下,均按照某一基准利率向业主账户派发资金收益,该部分收益一旦进了业主个人账户,很容易和本金一起陷入“沉睡”状态。本金作为从业主口袋里实打实掏出去的钱,动用起来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共同决策程序,存在一定难度,基准利息作为维修资金的存储收益,动用起来也会让业主感到“心痛”,但是,对于超过基准利息的“增值收益”部分的使用则具有巨大的可探索的空间。“增值收益”不同于维修资金基准利息,而是管理部门通过规模储存、合理规划储存期限等方式获得的高于基准利息的那部分资金。目前,对于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尚未有明确的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小区为单位或进一步精细化以楼栋、单元为单位进行统筹使用。例如,湖南省株洲市就对“增值收益”的使用做出了一系列探索,在个人账户之外,创造性地设立了“统筹账户”,用来存入以幢为单位的维修资金增值收益,也就是说增值收益不再派发至个人账户,而是由整个楼栋统筹使用,用于应急维修或者购买电梯保险等,服务于整个楼栋,再加上合理设置表决规则,大幅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和业主认可度。
今年8月,北京市发布通知,明确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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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物业管理》杂志2023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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